当前位置:

道县制定公布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红网道县分站5月13日讯(通讯员 蒋晓国 熊昌勇 郭学远 谭诚)5月12日,永州市道县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道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湿地保护管理。

  《办法》涵盖内容丰富:一是明确了湿地概念,是指适宜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河流、河口三角洲、滩涂和山塘水库等常年积水和季节性积水的地域。二是明确了保护原则,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三是明确了主体责任,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县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湿地水资源,制定水资源规划时,兼顾湿地生态用水的需要。

  《办法》还规定了禁止在湿地范围内从事的具体活动,并对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作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蒋晓国 熊昌勇

编辑:张钰茜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5/13/202591.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