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远县分站6月8日讯(通讯员 潘彦军 阳贤慧 柏菁 徐旭晓)“真的是谢谢你们,法官上门立案让我免去了来回的奔波!”瘫痪在床的当事人杨某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
6月6日下午,宁远县法院立案庭在得到瘫痪在床的杨某某欲提起离婚诉讼的消息后,考虑到当事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决定派出工作人员上门立案。
原来,现年55岁原告杨某某与现年52岁的被告黄某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再婚,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2010年2月被告黄某某与原告杨某某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两人分居至今。尤其是在2015年原告因打工受伤瘫痪后,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被告承担扶养义务,被告既未照顾原告生活也未支付任何扶养费用。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考虑到杨某某知识水平较低、对法律不了解,法官还对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诉讼指导和权利释明,对杨某某采取了司法救助措施,依法减免了其诉讼费用。面对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和真情安慰,杨某某非常感动,并对法官上门立案的便民举措再三表示感谢。此次上门立案、上门开庭是宁远县法院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紧紧抓住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简化立案流程、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等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潘彦军 阳贤慧 柏菁 徐旭晓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