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6月16日讯(通讯员 李道恒 何罗生)6月14日,江永县纪委下发通报,对前段时间“互联网+监督”数据录入工作效率高、数据质量好的县公安局、粗石江镇等6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源口自然保护局、邮政局等9个单位因未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数据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这是江永县今年来强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
自2017年4月启动“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工作以来,江永县按照“坚持以人为本、织好互联之网、打开连心之门、筑起监督之盾、为了和谐发展、强化执纪问责”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截至6月14日,信息平台共采集各类数据信息36.6万条,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已经发现问题数据267条,提交相关部门处理126条。
江永县纪委负责人介绍,“互联网+监督”工作是省、市县的一项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同时也是一个惠民工程。今年来,为确保平台建设精准、规范,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实时更新,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互联网+监督”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明确9种问责情形,把“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不按规定录入数据、不按时限完成平台建设任务的,一律通报曝光,一律实行问责,一律上追一级。
目前,江永县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高度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大增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数据,确保“互联网+监督”平台正常上线运行,以建立 “互联网+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监督机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红利和获得感。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道恒 何罗生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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