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唐频辉 通讯员 何蕾)近日,有网友爆料:永州兴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兴茂公司”)管理的物业外墙上,出现了大量“天虹”“天虹百货”及“RAINBOW”的标识和字眼,还有“全国连锁品牌百货”及“强势进驻永州”等巨幅标语及招商广告,不仅如此,网友还表示,永州兴茂公司还以天虹的名义在永州进行了大量的招商活动,不少消费者和供应商疑惑:天虹百货是真的入驻了该公司所管理的物业吗?
记者今日就此事采访了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并未以任何形式与永州兴茂公司达成任何合作,并对外发表声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自1984年成立之初,便将“天虹”作为企业商标和字号使用至今,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商超百货公司之一,在我国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同时,天虹公司也是“天虹百货”“天虹”及“RAINBOW”的注册商标权利人,天虹公司依法对上述多个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公告还表示:永州兴茂公司未经天虹公司许可,在其管理的物业外墙上大量突出使用“天虹”“天虹百货”及“RAINBOW”标识进行宣传和招商活动,并悬挂“全国连锁品牌百货”“天虹百货”及“强势进驻永州”等标语,使消费者误认为天虹公司将会入驻由永州兴茂公司所管理的物业。此外,经天虹公司调查,一名自称是永州兴茂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其微信朋友圈所发布的项目招商手册中广泛使用上述多个标识,并以“天虹百货(永州店)”作为项目名称对外进行招商宣传,同时,该项目招商手册中关于“商场介绍”的内容与天虹公司对外发布的企业宣传信息,存在多处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尤其是关于“亲和、信赖、享受生活”“有效益扩张”“可持续发展”及“与顾客分享生活之美”等文字内容与天虹公司长期以来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发布的企业宣传用语完全一致。
广东赋权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也表示,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永州兴茂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涉嫌侵犯天虹公司的“天虹百货”“天虹”及“RAINBOW”注册商标专用权、字号权,而且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行为既严重损害了天虹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混淆与误认,同样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天虹公司表示,现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要求永州兴茂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天虹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字号权的行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天虹公司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供应商朋友,谨慎识别可疑的有关天虹的商业项目,并欢迎大家举报和监督。
来源:红 网
作者:唐频辉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