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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检察“惩防教”一体 “除虫护花”护航企业发展

  红网永州站6月29日讯(通讯员 胡威 王湘俊)近年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除虫护花”行动,开辟工业园区法治“绿色通道”,以园区检察联络室为基地,集“惩、防、教”为一体,铁腕除虫净化企业发展环境,柔情护花提升企业获得感。

  整合资源力量,收紧杀“虫”网,有效铲除涉企职务犯罪。创新监督机制,加强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强化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对于索取、收受企业或企业主的贿赂、损害企业利益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近年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了永州市网络有线公司原总经理蒋某贪污、受贿案,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尹某受贿、渎职案,金洞管理区城建规划房产局原局长江某受贿案等一批损害企业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线索排查,支起防“虫”网,竭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黑恶势力、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积极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上门回访“五访”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发出风险防控相关检察建议。三年来,共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件36人,起诉28件35人。

  强化检企对接,编织护“花”网,努力营造健康经济氛围。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搭建“点对点”服务平台。研究出台了《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十条措施》,畅通非公企业的投诉维权渠道,通过设立工业园区检察联络室,与企业近距离交谈,主动对接和准确把握非公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的司法诉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作用,构建良好的“亲”“清”检商关系。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胡威 王湘俊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6/29/199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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