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4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 彭超)7月3日,湖南省新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县城旅馆进行突击检查,查出三家旅馆业主存在违规经营,其中两家业主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登记,另一家业主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宾馆,均涉嫌违规经营,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3日,新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该县重点旅馆实施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李某和黄某分别经营的宾馆在接受旅客住宿时,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登记;胡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一家宾馆,并接受旅客住宿。民警在发现上述三家宾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后,将宾馆业主带到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宾馆业主李某、黄某如实承认自己在接受旅客住宿时未进行实名登记,违反了旅馆业管理有关规定;胡某承认自己开设的宾馆未经公安机关许可进行擅自经营,并接受旅客住宿,违反了旅馆业管理规定。
7月3日,新田县公安局在查清其违法事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对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两千元;对黄某依法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两千元;对胡某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乐剑平 彭超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