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青年“偷鸡摸狗”被判刑八个月罚金八千元

  红网永州站7月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李芳)7月5日,多次“偷鸡摸狗”的小青年骆某被新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现年二十岁的骆某,平时不务正业,2016年10月的一天听说通过吹管将装有麻醉药的注射器吹到鸡、狗体内便可趁机盗走的方法后,十分高兴,急忙想办法弄得不锈钢吹管和注射器、麻醉药等物品。然后,骆某先后4次窜至新田县龙泉镇、枧头镇及宁远县保安镇实施盗窃,共盗得7条狗、7只鸡、1只鸭,所盗物品共价值人民币4700余元。

  新田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后,认真受案侦查,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取监控视频,及时锁定了作案人,通过布控,于2016年11月底将骆某抓获,并缴获不锈钢吹管和注射器、麻醉药等作案工具,查获所盗的部分赃物。

  新田警方依法及时将骆某刑事拘留,将赃物发还失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一审判处骆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骆某所用的不锈钢吹管和注射器、麻醉药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李芳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7/06/199069.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