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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违反抗洪抢险救灾纪律规定 清水桥镇问责1人

  红网永州站7月7日讯(通讯员 唐振军 刘佳宾 李姗姗)日前,宁远县清水桥镇发布作风通报,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百福荣村驻村干部夏某某进行追责问责。

  由于持续受到强降雨影响,宁远清水桥镇境内洪涝灾害严重。其中,百福荣村冲毁河提6500米,损坏桥梁2座,损毁道路40米,房屋倒塌2座,烤烟受灾450亩,水稻受灾80亩。7月4日上午,百福荣村驻村干部夏某某在未向该镇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离职守,未到村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根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清水桥镇对夏某某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减其2017年绩效工资200元,并由镇纪委对其进行约谈。

  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宁远县纪委严格落实永州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带队,分片分区对20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抗洪抢险救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用铁的纪律铸造抗洪抢险救灾铁的“堤防”。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唐振军 刘佳宾 李姗姗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7/07/1989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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