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12日讯(通讯员 盘林 何泽兴)“这救灾物质来得真及时,我们过日子不愁了!”受灾当日,道县梅花镇老母宅村灾民老何说道。“我向村里上报的受灾补贴,都如数地拨付给我了,我有信心把灾后的生产、生活搞好!”7月10日,道县乐福堂乡乐福堂村灾民老张这样跟笔者讲到。“7·2”洪灾后,道县及时开展救灾赈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其“透明式”灾后救助,受到了受灾群众的好评。
今年来,道县遭受了两次大的洪涝灾害,特别是6月30日至7月2日的暴雨洪水,致道县5.932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群众1.2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0115亿元。灾后,道县积极开展“透明式”救灾赈灾,确保灾民在第一时间有饭吃、有衣被用、有干净的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得到了医治。
在救灾款物使用中,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生。加快了灾情核查,加强了灾情会商和灾情评估,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和灾情上报工作,并及时公布、公示审核情况。核实后,规定在7月7日前将救灾款物拨付到乡镇,由乡镇组织人员,根据灾民的受损程度,及时准确地将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明确赈灾补贴明细,在过渡期的安置,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天20元救助1个月、每人每天1斤粮救助2个月、2人一床棉被、一户一桶油的标准给予过渡性生活救助。对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群众,由住建部门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民政部门再补助5000元;其他重建户按危改标准补助后,民政部门再补助2000元;对一般损房修缮户的,由民政部门按2000-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该县严防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广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
截至目前,道县未出现一起违规使用、占有救灾赈灾款物事情发生,未接到一次此类违规现象的群众举报。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盘林 何泽兴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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