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远县分站7月17日讯(通讯员 欧明辉 潘彦军 席秋冰 徐旭晓)为解决“执行难”这一顽疾,维护司法公信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立“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体系。近日,宁远县法院在该院及全县各大微信公众号推送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有35名“老赖”上了黑名单。
宁远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将继续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上了黑名单以后,具体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欧明辉 潘彦军 席秋冰 徐旭晓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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