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18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 彭超)7月16日,新田县公安局在捣毁一卖淫嫖娼窝点后,将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李某、刘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涉嫌卖淫嫖娼的李小某、黄某、李三某、赵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13日,新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在龙泉镇南门桥附近可能存在卖淫嫖娼活动,请求民警进行调查。分管局领导谢志杨高度重视,立即与治安大队长陈华军等人对情况进行研判,并派出民警前往侦查。
根据侦查民警信息反馈,发现龙泉镇南门桥附近某发廊进出人员形迹可疑,经观察判断该发廊很可能就是卖淫嫖娼窝点。7月15日晚,通过统一部署,治安大队民警对该发廊进行突出检查,当场抓获涉嫌卖淫行为的李小某、黄某和涉嫌嫖娼行为的李三某、赵某以及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李某、刘某等6人。据嫌疑人交代,7月15日晚,李三某、赵某分别谈好价格与卖淫女李小某、黄某在发廊里进行卖淫嫖娼行为。发廊老板及老板娘刘某、李某承认自己在今年租下此发廊后,暗中容留卖淫女李小某、黄某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为她们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从其卖淫所得中提取一定费用。
7月16日,公安机关在查清其违法犯罪事实后,对刘某、李某予以刑事拘留,对李小某、黄某、李三某、赵某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乐剑平 彭超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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