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24日讯(通讯员 郑竞成 彭超)7月20日,40余名农民工在新田县公安局和人社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从一工程公司拿到了被拖欠9个多月的70余万元血汗钱。
7月18日,新田县公安局接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的新田县某工程公司欠薪案。接案后,县公安局立即安排治安大队民警介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实,新田县龙泉镇某工程公司先后于2016年6月28日与黄某签订《施工劳务承包合同》,10月14日与宁某签订《木模施工承包合同》,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施工期间,公司拖欠黄某施工队14名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拖欠宁某施工队31名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由于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将情况反映给新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经调查依法于7月6日向该工程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决定书》,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工钱。之后,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民警联合人社劳动监察冒着高温深入建设工地走访,反复做工作,该公司负责人终于答应配合。
7月20日,公司项目部、包工头和农民工达成一致协议,并通过多种方式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太感谢你们了,劳你们在大热天奔忙,我们顺利拿到了工钱。”51岁的外地农民工欧某领到自己辛苦挣来的4万余元工资,激动地对民警说。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郑竞成 彭超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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