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26日讯(通讯员 杨祖维) 近日,东安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石期市镇新合村支书、主任周伍福侵占村民电网改造集资款问题。2008年,新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伍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村民电网改造集资款42600元。2017年2月10日,东安县纪委给予周伍福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全部上交镇财政。2017年2月14日,该村会计刘树槐因工作失职、监管财务不力被石期市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周竹林侵占安全饮水工程款和向他人行贿问题。2007年至2010年,周竹林在帮助端桥铺镇俞家村申报立项饮水安全工程中,非法侵占县水利局拨付给俞家村的饮水安全工程款73368.11元;为获取不当得利,周竹林向他人行贿10000元。2017年2月22日,县纪委给予周竹林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63368.11元上缴县财政,向他人行贿的10000元,另案处理。
3、水岭乡骆家寨村支书杨青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6月,水岭乡骆家寨村低保户杨某因癌症去世后,其妻到水岭乡派出所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该村“两委”没有及时将杨某死亡情况上报到乡民政所,造成杨某之妻多领取低保款1850元。对此,村支部书记杨青加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2月21日,水岭乡党委给予杨青加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杨祖维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