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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永州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全覆盖

  红网永州站8月11日讯(通讯员 彭志刚)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2017年全国医改10大医改重点任务之一。8月11日上午,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欧阳德群在接受访谈时,就市政府办印发的《永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7〕71号,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解读。

  《方案》明确,到2017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方案》明确,签约服务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全科医生)和具备能力的医师为主体。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1+1+1”小组,分片包干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期限为一年。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城乡居民,重点是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实行签约服务全覆盖。

  《方案》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免费开展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服务;每年为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为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签约的城乡居民,在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门诊挂号费全免;若需转医联体(医共体)二三级医院治疗的,由签约服务团体帮助预约专家门诊和预留住院床位,并减免二三级医院的门诊挂号费;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不重复计算住院起伏线。

  为保障实现上述目标,《方案》要求,自2017年起,每年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人数,从当地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分别提取“10元/人”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助。各县区(管理区)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求和相关指标,制定考核与奖励办法,对签约医生(团队)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建立“医保、医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在国家新医改政策框架内,及时协调落实医保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措施。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彭志刚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8/11/1963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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