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17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李芳)8月16日,互换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骆大、骆二(均为化名)两兄弟,双双受到新田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
骆大、骆二两兄弟年龄相差不大,相貌相近。多年前,骆二拿着家里的户口簿去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觉得自己的名字太土气,其兄长骆大的名字好听,于是便冒用其兄的信息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不久,骆大去办理身份证时,发现已被其弟冒用信息办证,便自作聪明的使用其弟的信息办理了自己的证件。
8月16日,新田县公安局民警在进行走访时发现了骆大、骆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调查,查清事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对骆大、骆二分别决定罚款九百元,冒用信息办理的身份证依法收缴、销毁。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李芳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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