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8月17日讯(通讯员 唐基勇 黄锦平)为严明脱贫攻坚纪律,近日,蓝山县纪委下发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效果不佳,严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的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为压实县、乡、村各级部门和各级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蓝山县于7月14日下发了《蓝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对出现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明,未完成减贫任务;违反贫困退出工作机制,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结对帮扶流于形式,走过场,未落实好工作职责等48种情形之一的,将被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按照纪律严明、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依规依纪、促进工作的原则,蓝山县坚持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约谈。本次通报情况包括约谈3人,全县通报批评12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唐基勇 黄锦平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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