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东安县分站8月25日讯(记者 刘联波 通讯员 刘明玉)8月24日,东安县检察院对一起牛肉注水销售案件提起公诉,唐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4万元、2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
经审讯,2016年2月份以来,东安县水岭乡下丰村的唐某军、何某松、杨某胜与水岭乡燕桂村陈某华4人合伙宰杀牛肉在东安县市场上进行销售。为增加牛肉的重量,改观牛肉的颜色,四人合伙以来,在屠宰牛的过程中,往牛肉中注水,然后进行销售,每天所得利润由4人均分。因天气炎热,牛肉销售市场销量不畅,2016年端午节(6月份)前后,唐某军等4人的杀牛班子又与东安县白牙市镇茶源村唐某忠、唐某勇两兄弟及东安端桥铺镇九江村的胡某福3人的杀牛班子合伙,两个班子轮流杀牛,仍然以同样的方式往牛肉里注水销售。2016年9月23日凌晨3时许,唐某军等人正在往宰杀的牛肉里注水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唐某军等人被查获的注水牛肉水分超过国家对畜牧肉水分含量的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经查实,唐某军等4人销售注水牛肉金额达19万余元,唐某忠等3人销售注水牛肉金额达8万余元。
“民以食为天”唐某军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往牛肉注水进行销售,赚取昧心钱,终将受到道德和法律的惩处!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联波 刘明玉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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