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8月29日讯(通讯员 黄海莺)8月28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的货车,“移动炸弹”被移除。
当天上午8时许,蓝山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S216线125KM处开展整治行动中,至文星村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MW4697的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有意避开民警盘查,躲进村里。执勤民警发现端倪找到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车棚内非法运输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瓶装液化石油气。民警通过调查得知,该车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驾驶员曾某某也不具备驾驶运输危险物品机动车的从业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民警已将车辆依法扣留,并将驾驶员曾某某移交蓝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黄海莺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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