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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配套12467.8万元资金支持湘江治理保护

  红网新田县分站8月29日讯(记者 钟伟锋 通讯员 胡三林 欧薇)湖南省新田县地处湘南的湘江源头区域,近年来,新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湘江流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县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上级下达湘江保护和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资金的配套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机制,为落实好湘江治理保护这项全省“一号重点工程”提供财力支撑和保障。目前新田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8%,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6%,地表水达标率100%,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97.74%,生态效益逐步呈现,做到了环境污染事故零发生。

  2013年至2016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新田县湘江保护和治理资金12936.52万元,新田县大力整合部门资金,配套12467.8万元,全力支持湘江治理保护这项全省“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按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要求,新田县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累计投入9020万元。此外,投入200多万元对全县15个饮用水源地进行治理和保护;投入195万元,解决工业企业冒黑烟和县城区域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投资900余万元的新田县历史遗留镉、钒污染项目已经全面完工,投资600多万元的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治理工程、投资3450万元的莲花乡砷渣治理项目稳步推进。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重金属对全县土壤的污染,消除了对地下水的污染隐患。

  同时,新田县对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资金、趴在账上的资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使用方案,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并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涉农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目前各项资金依规依程序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到项目单位。为强化监督,确保“一号重点工程”资金安全运行。新田县完善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付款制度,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确保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真实、合规;同时把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关,建立实行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验收管理,财政部门全程介入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钟伟锋 胡三林 欧薇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8/29/1952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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