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3日讯(通讯员 欧霞 黄海芳)9月11日,宁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鹏(男,40岁)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额57万元。
2017年3月至6月,刘某鹏假借办理国家小额无息贷款为由,先后收取137名受害人的费用57万元,收取费用后,刘某鹏并未办理无息贷款,而是将钱财挥霍后一走了之。9月2日,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在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后,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在刘某鹏的重要关系人家中进行登门走访,不厌其烦的做其亲属和朋友的思想工作,要想法设法找到刘某鹏,敦促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另一路则根据其逃跑的路线及掌握的线索进行追逃。9月11日,刘某鹏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攻势和其亲属朋友的规劝下,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刘某鹏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欧霞 黄海芳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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