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局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城市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一律刑事拘留。
二、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超过限定速度20%至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超过50%以上的处500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三、严厉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或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严厉查处摩托车非法改装、拼装(含违规安装遮阳雨伞),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形恶劣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五、严厉查处夜间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六、严厉查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绕道、强制拼客等营运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整改,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告。
2017年9月30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