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道县:一张张布告成了普法的“香饽饽”

  红网时刻10月5日讯(通讯员 谢万波 万理智 吴上祥)“这些人有手有脚,做什么事不好,偏要上访闹事,而且还要敲诈政府,就该好好治治,免得社会被他们搞乱了。”近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制的一张张布告张贴在道县的大街小巷、村村落落,许多群众纷纷驻足而观,频频热议。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应当正确、合法行使。正当信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界限就在于是否侵害了他人权利,是否扰乱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秩序。如果侵害他人权利、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损害国家形象的话,就属于非正常上访。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上访方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问题,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2014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后,中央政法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对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然而,有的上访人自作聪明,信访不信法,总认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只要遇到不满意的事情就找政府甚至重复上访、多头上访或者越级上访,根本不考虑是不是合法。甚至有一些人,利用部分利益诉求者不知法、不懂法的弱点,通过言语蛊惑煽动,企图扰乱公共秩序,扩大社会影响。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印制的布告包括全市五个县区7件因非法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二审生效案件,7个罪犯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罪犯王某双以进京非法登记、拒不服从劝返安排等手段为要挟,强行索要政府机关财物,且在非正常上访中欲以点燃酒精的方式自焚,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罪犯周某土在获得镇政府补偿、签订息访协议后,为谋求非法利益到北京重要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并以不给钱就在北京不回相要挟,向镇政府接访工作人员强行索要财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布告发布后,道县人民法院将840份布告在国庆和中秋节放假前迅速分发到全县25个乡镇(街道)场,一场前所未有的通过粘贴布告的方式进行的大普法达至全县369个行政村(社区),一张惠及全县83万人民的“法制大网”正在织就。一个信访工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保证依法信访后,我们信访人解决问题才能信心百倍。”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万波 万理智 吴上祥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0/05/193274.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