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网友手机支付密码 趁人不备微信盗走钱财获刑罚
红网时刻10月31日讯(通讯员 成源洁)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3月22日,被告人唐某约好和网上认识的颜某在冷水滩见面,颜某到冷水滩后在某酒店500X房开房与唐某一起住宿。3月24日上午,唐某趁颜某玩手机和上网购物时记住了颜某的手机开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3月2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唐某将颜某的128G苹果7手机盗走,通过微信将颜某绑定银行卡内的8500元分两次转到自己微信里。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价格认证与信息监测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3520元。
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唐某又与网上认识的曾某约好到冷水滩见面。唐某在冷水滩区凤凰园某酒店开房与曾某一起住宿。被告人唐某趁曾某玩手机和上网购物时记住了曾某的手机开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6月2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唐某通过微信将曾某绑定银行卡内的7125.26元分四次转到自己微信里。
上述两次被告人唐某共盗窃价值人民币19145.2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唐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成源洁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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