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蓝山县纪委对县国土资源局(原县国土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孟芳生滥用职权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孟芳生,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蓝山县塔峰镇人,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6月至2002年4月任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2014年7月退休。
经查,在1998年下半年县国土局对全县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时,孟芳生作为清查组副组长,负责对违法用地进行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对于所发现的塔峰镇社门村村民彭某在和平村非法占地建房一事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反而违规为其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蓝山县纪委)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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