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9日讯(通讯员 何英学 刘超 李重林)新购买的宝马525轿车,正常驾驶才几月总出故障很恼人。近日,蓝山县市民廖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更令人气愤的是,廖先生找商家协商,遭到拒绝。后经蓝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廖先生28960元。
2015年9月25日,廖先生在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花费30余万元购买了一台宝马525轿车。廖先生把买好的宝马525轿车开回去后不到2个月,车子的减震器、悬挂、刹车盘、方向机总成等部位不断出现故障,要求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开始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还是派人给予了维修,但后来车子还是依然出现上述故障,就在今年1月17日又出现上述故障,要求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时,该公司负责人称临近春节无时间为由,叫廖先生春节后到公司来维修,可是春节过后,廖先生将车开到公司来维修时,公司负责人却以车辆超过质保期为由不予维修,经多次沟通,双方在维修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共识。8月10日,廖先生在无奈的情况下来到了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进行投诉。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情经过进行调查了解,查明情况后。经该局工作人员对汽车销售方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讲解,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11月8日,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商家最终答应一次性赔偿廖先生轿车维修费22960元,误工费6000元,两项共计人民币28960元,双方对调解均表示满意并在《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上签字,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汽车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何英学 刘超 李重林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