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0日讯(通讯员 兰启权)近期,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纪委对群众反映的大塘村支两委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经查,2015年初涛圩镇大塘村筹建宗祠“三官堂”,由于缺少资金,大塘村支部书记陈俊琴、村主任李有辛、村秘书李美袖经过商议,想到了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办法。2015年4月、7月,大塘村委以本村五保户李美园、莫正生的名义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在危房改造房屋验收时,由于李美园、莫正生未建房屋,村干部便到他人已建好的房屋处拍照并上报资料。2016年1月,上级拨付李美园、莫正生两户危房改造资金各26000元,合计52000元。村干部给了李美园、莫正生各1000元、50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其余的50500元用于大塘村宗祠“三官堂”建设,并在宗祠两边建了两间小房间准备给两名五保户居住。经核算,套取的50500元中,用于宗祠“三官堂”建设的费用为3.2万余元,准备让五保户入住的厢房建设费用为1.7万余元。
今年8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涛圩镇党委给予大塘村支部书记陈俊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主任李有辛、村秘书李美袖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了大塘村委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3.2万余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兰启权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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