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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有奖举报整治公职人员从事涉矿等经营性活动

  红网时刻11月20日讯(通讯员 谭凯)为强化冷水滩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涉矿等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经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订,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2000元起步的有奖举报。

  公告规定,全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属于冷水滩区管辖的一般干部奖励2000元,乡科级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奖励3000元,乡科级以上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奖励4000元的标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谭凯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1/21/1911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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