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8日讯(通讯员 程轩)1月2日19时许,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县城东方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仰卧在马路中间,经确认这名男子已经死亡,肇事车辆不知所踪。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连夜展开侦查,经过多方面查找线索、综合排查,最终锁定了涉案车辆与肇事嫌疑人。1月5日,肇事嫌疑人李某被办案民警抓获,李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经讯问得知1月2日晚19时许,职业中专在校学生李某驾驶一台无牌照“鬼火”摩托车搭乘其朋友封某,在东方大道六完小门口路段将当时正在路边行走的尹某撞到,造成尹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
在此,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请安全文明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交警的调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程轩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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