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界牌乡源田塘村原村支书唐尊尚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案。唐尊尚,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源田塘村村秘书,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源田塘村村支书。2014年至2016年,唐尊尚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43450元,2016年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2017年11月30日,界牌乡党委给予唐尊尚开除党籍处分。
2、界牌乡源田塘村原村支书唐尊常侵占集体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案。唐尊常,2002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源田塘村村支书。2014年至2016年,唐尊常侵占村集体和村民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29060.52元。2017年12月7日,界牌乡党委给予唐尊常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沱江镇白泉村原村支书朱坦清收受沙场老板“辛苦费”,不正确履职,导致集体资金流失,套取公益林资金用于村委会开支案。朱坦清,1997年1月至2017年4月任白泉村村支书。朱坦清在担任白泉村村支书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伙同其他村干部套取公益林资金28225元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不正确履职,不负责任,将村集体资金签字确认由他人领取,导致集体资金57207元流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沙场老板付给的“辛苦费”10000元。2017年11月30日,沱江镇党委给予朱坦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沱江镇白泉村村主任朱坦江不正确履职,导致村集体资金流失,套取公益林资金用于村委会开支案。朱坦江,2008年6月至2017年6月任白泉村村秘书,2017年6月至今任白泉村主任。朱坦清在担任白泉村村秘书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伙同其他村干部套取公益林资金28225元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不正确履职,不负责任,将村集体资金签字确认由他人领取,导致集体资金43000元流失。2017年11月30日,沱江镇党委给予朱坦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未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二年。(江华县纪委)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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