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9日讯(通讯员 李明军)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长达2年零3个月的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已全面结束。1月9日,据永州市新田县国税局统计显示,在此期间新田县国税局依法共为4568台车辆减征购置税1481.06万元,其中减半征收的车辆2272台960.01万元,减按7.5%税率征收的车辆2296台521.05万元。
此轮减税,历经两个阶段。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购税的优惠政策。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购税。国家实行车购税减税的目的,是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促进调结构扩内需。
新田县国税局积极宣传和贯彻车购税优惠政策。政策出台伊始,该局就通过张贴公告、电视广告、手机短信、税企QQ群和微信群、新田县国税局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车辆经销商和广大纳税人宣传车购税新政,让他们尽早知晓国家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贯彻落实中,新田县国税局工作人员更是热情周到、耐心解读,依法减征、应减尽减。通过缴税时向纳税人购车道贺“送吉利”、免费复印办税资料、热情告知车辆上户流程、特定时段加班加点“无午休”办公,以及依规简化办税程序、精准核定计税依据等措施,让纳税人进门暖心、缴税舒心,进一步提高与税务机关的协同度和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实实在在增强“获得感”和感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丰硕成果。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明军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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