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2月13日讯(蓝山县分站记者 欧阳翔煜 通讯员 方赛霞)“这笔借了二十多年的欠款终于收回来了。今年终于可以过一个放心年了。”2月13日,当蓝山农商银行竹市支行长刘革胜从县法院工作人员接过273.64万元兑现现金时,他喜不自胜,激动万分。
原来借款人雷某某夫妇在1992年至2000年期间,多次使用不同的姓名在蓝山农村信用社(蓝山农商银行的前身)的几个网点借款9笔,本金共计71.54万元,其后多年来,通过不断更改姓名、故意切断联系方式、更改厂名厂址、经营执照等方式,恶意逃避债务,故意躲避蓝山农商银行的催款。在2016年12月的开庭审理中,雷某某夫妇不出庭,还表示坚决不还款。其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产生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蓝山金融秩序,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当权益,蓝山县清收办、蓝山县人民法院与蓝山农商银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依据蓝山县不良贷款清收八大举措,依法查询、保全诉讼、扣划,依法收回雷某某夫妇欠下的银行债务本息共计273.63万元。
蓝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此类案件坚决打击,该扣押财产的,坚决扣押;该冻结银行存款的,坚决冻结;该司法拘留的,坚决拘留;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欧阳翔煜 方赛霞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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