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5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日前,宁远县纪委、监委发布《宁远县执纪审查协作组、协作区责任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转隶干部纳入执纪审查协作组,进一步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做强主业提供支撑,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真正严起来。
为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机制不活等问题,2017年以来,宁远县完善修订执纪审查协作制度,按照“区域协作、统筹调度、优势互补、凝聚合力”的原则,将全县152个部门单位划分为4个执纪审查协作区,由7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4个组对口负责协作区执纪审查工作。
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宁远县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调配人员、统一调查取证,统一质量把关,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作、纵横衔接的工作机制。协作办理按照“一事一协作组”“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协作区内灵活调配人员,交叉参与办理,有效杜绝了以往纪律审查工作中办案力量弱、干扰因素多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7年,宁远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协作立案1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佳宾 唐振军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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