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3日讯(通讯员 黄诗杨)3月12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将巡回法庭开到了该县白芒营镇中心卫生院的篮球场上,依法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旁听。
2017年9月25日下午,何某付与宋某平两辆摩托车相撞,何某辉饮酒后乘坐他人的轻型货车前往交通事故现场为何某付助威。何某辉在现场对交警暂时做出的处理方案产生怀疑,且不让交警依法扣押机动车。同时,无驾照的何某辉驾驶轻型货车后倒,意欲停在警车前方拦截警车。后经鉴定,何某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52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江华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实行“醉驾入刑”以来,仍有人心怀侥幸心理而以身试法,此案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通过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可加大安全驾驶的宣传、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的发生,给广大群众起到警示作用。最终,何某辉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在场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这场巡回审判很“接地气”,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希望以后能更多地开展此类活动。江华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法庭开展力度,充分发挥以案说法、便民普法的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黄诗杨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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