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31日讯(通讯员 谢海青 李会生)利用低廉的银饰仿冒黄金手镯,并伪造黄金手镯销售发票,竟然骗过了寄卖店的行家眼睛。3月28日,男子张某、李某、彭某等人因涉嫌诈骗被祁阳县公安局抓获。
3月20日上午9时许,祁阳县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寄卖行老板黄先生报警,称自己被诈骗了,请求公安机关出警。
经处警了解,3月17日下午5时许,黄先生的寄卖行里来了两名操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其中一名瘦高个男子递给了黄先生三个黄金手镯和购买发票要求典当。双方经讨价还价,最终以10000元成交。当黄先生拿着这三个当来的黄金“手镯”到县城熔化加工时,却发现共重38克的三个黄金手镯,只是镀了金色的银手镯。经鉴定,购买发票也是伪造的。情急之下,黄先生立即报了警。
接报后,祁阳县公安局立即指示刑侦大队和白水派出所抽出精干警力联合展开调查。因男子提供的是虚假身份信息,嫌疑对象身份暂无法确定。于是,办案民警调取查看了寄卖行内视频,根据嫌疑人相貌特征及所开车辆特征等进行追踪,最后锁定了宁乡男子张某、李某、彭某等,并赴宁乡县将他们抓捕归案。
据嫌疑人交待,男子张某(28岁,2008年因抢劫被判刑10年)因手头拮据,伙同李某(男,27岁)、彭某(男,27岁)等用三个镀金的假黄金手镯,并伪造黄金手镯销售发票伺机实施诈骗。案发当日上午10时左右,张某等人驾车从宁乡经高速到达白水镇。简单分工后,李某和彭某直接来到黄先生的店里,用事先准备好的伪造的黄金手镯销售发票出示给黄先生,得到黄先生信任后,李某将三个假的黄金手镯抵押骗取黄先生的现金。事后,他们还来到祁阳县城,先后游走两家寄卖店试图再次作案,后都因典当行工作人员警惕性高而没有成功。
目前,男子张某、李某、彭某等人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海青 李会生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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