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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公检法司发布敦促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红网时刻永州4月23日讯(道县分站记者 谢万波 通讯员 刘晓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4月23日,道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就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指出,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凡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举报人5000元;行政拘留1人,奖励举报人2000元。同时,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10、5236110、13762996217。举报邮箱:dxshb5236110@163.com。举报地点或信件邮寄地址:道县公安局七楼县扫黑办。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万波 刘晓玲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4/23/1846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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