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25日讯(通讯员 黎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县城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决定从2018年5月8日零时起,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要求,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边界为:东至沱江大桥,南至西佛桥和原大山寨村红绿灯三岔路口沿河为界,西至县高新产业园规划建成区域内,北至瑶都大道北段卓业电子门口、四联安置点、华宇潇湘城(含双洞新村)和福馨花园(含蚂蝗塘自然村)。通告还要求县高新区、公安、城管、宣传、财政、安监、民政、工商、环保、交通、教育、法制、消防、供销等相关部门和沱江镇人民政府应履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宣传、监管和执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分别处以违规燃放的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个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黎实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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