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30日讯(通讯员 唐振平 王璐)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一直逃避执行的杨某予以司法拘留。
2015年10月,杨某临时搭建的房屋发生火灾,把谭某的厂房及房内物品全部烧毁,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谭某向蓝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赔偿谭某损失4872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谭某向蓝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蓝山县人民法院立即对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清单,但杨某均拒收,并以各种理由逃避法院执行。
2018年5月24日晚上6点,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确认了被执行人的地址后,立即驱车前往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执行法官发现杨某在室内干活,遂上前询问,“我不是杨某,你们找错人了。”杨某还把弟弟的身份证拿出来,谎称自己是其弟弟杨某兵,想借此来逃避执行。但是细心的执行法官还是从中看出了端倪,识破了他的把戏。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一番劝说后,杨某仍然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不愿赔偿,最终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天。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唐振平 王璐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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