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22日讯(通讯员 何莲燕)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发展,根据永人社发〔2018〕8号文件精神,回龙圩管理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账政策。
具体调整为:一是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取消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市内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市内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市外省内省级医院起付线按全省统一的标准执行;省外省级以上(含省级)医院起付线比照省内省级医院的标准另行确定;其他市外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二是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每次住院实行800元包干制,其中参保人员自负不超过100元,医保基金支付不超过700元(中心卫生院可适当上调);市内一、二级医院由基金支付80%;市内三级医院由基金支付65%;市外医院由基金支付55%。
回龙圩管理区人社局局长朱春耀表示:“城乡居民住院报账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待遇,是一项惠及老百姓的好政策。”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何莲燕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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