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27日讯(通讯员 屈永 彭蓓蓓)6月22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抚养费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熊某拿到了被执行人胡某拖欠三年的抚养费1.8万元。
据了解,男方胡某与女方熊某于2012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2年9月21日在冷水滩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于2013年7月生女胡小某。因胡某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在熊某怀孕及生女后,胡某对熊某疏于照顾,致使双方夫妻感情出现裂痕,酿成纠纷起诉至法院。2013年11月19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离婚,胡小某由熊某抚养,胡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胡某享有对胡小某的探视权。
法律文书生效后,胡某支付抚养费至2015年12月,截至目前,胡某拖欠三年抚养费共1.8万元。无奈之下,6月11日,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3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胡某名下有两台车辆,随即查封、扣押胡某的车辆。
6月15日,执行法官向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6月20日,执行法官本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促和为主”的执行理念,通知胡某和熊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就探视问题发生了争执。执行法官说道:“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你们离婚对小孩已经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切莫因为抚养费问题让小孩再次受到伤害”。
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劝说下,最终胡某保证于6月22日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屈永 彭蓓蓓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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