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29日讯(零陵分站记者 杨静 通讯员 谭鑫)6月29日,湖南科技学院法学院模拟法庭迎来了几位“特殊”的老师,零陵区法院刑事庭的法官将庭审“搬进”了校园。该校近200名师生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这是一起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据零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2月23日14时许,二广高速零陵区邮亭圩镇朱家村路段堵车,高速交警屈勇、周鹏在该路段执行勤务,疏导交通时,发现零陵区邮亭圩镇朱家村村民邓某(被告人朱某甲的母亲)在高速公路上摆摊贩卖东西,便予以劝助。村民朱某乙及被告人朱某甲闻讯不准邓某摆摊,就先后来到高速公路,与屈勇、周鹏发生争执,被告人朱某甲上前对周鹏进行殴打,造成周鹏头面部轻度软组织挫伤,在离开现场的时候,被告人朱某甲将屈勇掉落在地上用于录像取证的手机(经认定价值2305元)提出高速公路。
庭审伊始,现场已座无虚席。随着法槌敲响,法警将被告人押解到庭,审判员、公诉人就该起案件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地讯问,将案发时的情形尽可能地进行了逐一还原,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被告人作案的全过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朱某甲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当庭自愿认罪。
“通过庭审观摩,让我认识到任何肆意侵害他人权益、破坏法律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一名参加旁听的同学说道。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将真实庭审带到校园,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不仅让他们理解了知法、守法的意义,更让他们对法律适用及刑事诉讼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杨静 谭鑫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