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胆忒肥!男子光天化日在交警队盗窃工作人员手机

  红网时刻永州6月29日讯(通讯员 屈永)近日,冷水滩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26日10时,李某在永州市高速交警支队冷水滩大队处罚中心办理违章手续时,趁工作人员邓某在办理违章业务时不备,将其放在柜台上的一台苹果6S Plus手机偷走。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价格认证与信息检测中心认定,被盗窃的手机价值3300元。另查明,李某于2017年9月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盗走的手机退还给被害人邓某,并取得了邓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向被害人积极退赃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屈永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6/29/181295.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