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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依法拆除县城西区境内2宗违法建筑

  红网时刻永州7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志佳)7月11日上午,蓝山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塔峰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塔峰镇和平村境内的2宗违法占地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

  塔峰镇和平村位于蓝山大道旁,是县城西区开发的重点区域,2户村民未经任何职能部门批准,顶风占用土地抢建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影响了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西区开发。执法部门多次赴现场制止,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并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但是当事人并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为维护法律尊严,执法部门当机立断依法对2宗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控违拆违力度,坚决维护好土地管理秩序,为县城西区开发和城镇提质提供保障,助力品质活力新蓝山建设。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陈志佳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7/11/1805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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