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7月19日讯(通讯员 乐玲铭 邹信标)“严禁违规违纪违法办事,严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良行为。严禁收费不开票或打白条行为。严禁强行劝酒、斗酒、酗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近日,蓝山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履职尽责的规定》(简称《规定》),从加强廉洁自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担当履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履职尽责提出具体要求,以实际举措落实各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今年以来,驻蓝山县住建局纪检组依法履职,严格执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月,驻蓝山县住建局纪检组共开展执纪监督检查7次,明察暗访6次,立案查处3起违纪案件,完成省市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个,处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31个,其中:谈话提醒14人、通报批评22人、诫勉谈话6人。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乐玲铭 邹信标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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