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7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思遇 邓雯方)蓝山一女子因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殴打,导致工作人员受伤,被该县警方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近日,蓝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塔峰镇东江村有人阻碍执行职务并导致工作人员受伤。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查:2018年7月12日9时许,蓝山县国土局、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塔峰镇东江村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一栋违规建筑房屋。在拆除的过程中,房主卢某婷(女,56岁,东江村人)不但不配合,甚至采取谩骂、推搡、殴打工作人员的方式阻碍执行职务,将上前劝解的质监站工作人员罗某珩推到农田中,导致罗某珩当场昏迷,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
目前,该违法人员卢某婷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思遇 邓雯方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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