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7月25日讯(道县分站记者 谢万波 通讯员 万理智)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李某如鱼得水,利用同事头像,假装未婚女子,骗取男友钱财。近日,被告人李某被道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李某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子,在某商场做销售员,收入还算稳定,但她并不满足于此。2017年5月17日,被害人张某明与被告人李某通过陌陌聊天后成为微信好友。被告人李某用微信号为renshenl61,微信名为“感恩”的微信专门与张某明聊天,声称自己名叫“蒋芳”,没有男朋友,并将同事杨某的照片当作自己的照片发给张某明,后双方成为网恋的男女朋友。
确认“关系”以后,被告人李某以各种名义要求张某明微信转账至“感恩”微信,自2017年6月2日到2017年9月14日,共微信转账40420元,实际收款38420元。2017年10月8日后,被告人李某就不再与张某明聊天。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12月26日被抓获归案。
2018年1月4日,被告人李某退赔张某明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万波 万理智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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