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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红网时刻永州8月30日讯(零陵分站记者 胡小丽 通讯员 陶真)临近开学,零陵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已经出炉。强调要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严肃2018年秋季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纪律。

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寄宿生伙食标准原则上每月不超过242元,搭中餐每生每餐不超过5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兴建的学生宿舍单人单床每人每期不超过80元;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不超过120元,寄宿生伙食标准原则上每月不超过286元,搭中餐每生每餐不超过6.5元。

高中阶段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不得另收其它费用。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它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高中一、二年(职高)级寄宿生伙食费标准原则上每天不超过14元,搭中、晚餐的学生每生每餐不超过7元;高中三年(职高)级寄宿生伙食费标准原则上每天不超过16元,搭中、晚餐的学生每生每餐不超过8元。高中(职高)学生住宿费仍按每生每期120元收取。学生公寓收费按湘价教[2017]915号文件,由区发改委审定的标准执行。

民办教育

全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湘发改[2014]1127号、湘发改价费[2016]667号文件执行。全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湘发改价[2015]649号、永发改价费(2017)356号文件报区发改委核定标准后执行,零陵区机关幼儿园按照零发改价格[2018]01号文件执行。全区普惠型民办幼儿园严格按湘价教[2012]99号文件执行,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胡小丽 陶真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8/30/449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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