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9月1日讯(通讯员 魏龙元 兰友桥)经物价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多天前盗窃的摩托车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8月30日,王某被东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4日早上7时许,东安县公安局石期市派出一群众接到报警,称自己的一辆红色女式摩托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查明,当时报警人接货回来后将摩擦车停放摊位路边,没有拔钥匙,当他将摩托车的货物搬回店内出来时,摩托车不见了。民警随即走访调查,后根据有关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当天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并追回被盗摩托车。经审讯,王某交待,当天早上,他从黄田铺农村到石期市镇街上赶集,当路过受害人店铺时,发现旁边停了一辆摩托车,上面还有钥匙,便临时起贪心,趁周边人不注意,发动车骑回家。
因被盗摩托车系多年的旧车,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需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故先将王某进行行政拘留,待鉴定结论出来进一步处理。8月29日,东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出具结论,被盗的摩托车价值220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魏龙元 兰友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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