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9月5日讯(通讯员 雷敏)“《条例》修改后,对党员的要求更严了,我们不仅要深入的自我学习,还要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党员进行学习,增强基层党员的廉洁意识,知纪守纪意识……”9月3日晚上,蓝山县土市镇纪委书记组织全镇机关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表示。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蓝山县纪委监委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迅速行动,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力促新《条例》核心要义入脑入心。
营造氛围激发学。积极发挥微信群、QQ群等网络载体作用,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新《条例》原文、前后对照图解、专家解读等内容,纪检干部在群里发表各自的解读,提高学习意识;为党员干部征订新《条例》系列辅导用书,方便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氛围。
搭建平台“持续学”。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研讨新《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在紧扣原文,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各部(室)还以室为单位,采取“领导带头授课、党员干部轮流授课”模式进行专题学习研讨。通过研讨,进一步深化对新《条例》的学习,加深理解,把学习新《条例》与监察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实质,促进纪法思维得到有效的衔接,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效。
强化督查检查学。在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中,将学习新《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作风纪律督查,对各级党委(党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的纪律保障新修订的《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雷敏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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