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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查处一起恶意倾倒渣土至河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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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9月12日讯(通讯员 刘建军 艾邝雄)9月11日上午,蓝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塔峰镇东方大道七里江大桥头下游旁边倾倒渣土。接到举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倾倒渣土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制止。

蓝山县水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私自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弃土弃渣属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随后联系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扣押了推土铲车违法设备,同时要求当事人把所倒渣土清理出河道,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目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严厉开展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弃土弃渣等“四乱”专项行动,这也是蓝山县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第5号总河长令》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强化蓝山县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建军 艾邝雄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9/12/453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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