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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1.4万名改制企业人员实行社会管理

近日,永州市政府与12个县区(经开区)签订协议,正式将59家已改制的原市属国有企业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属地管理。14311名原企业职工的户籍、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事项整体转入所在地社区,其中2035名党员组织关系随之转入。原企业生活区综治维稳、环卫绿化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与当地居民区实行同等政策。

为切实做好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永州市市直国有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办法》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和党员移交地方管理的实施办法》。8月21日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后,市国企改革办、市国资委逐一摸清2002年以来的改制企业家底,规范整理资料,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社会职能到位、档案资料到位、组织关系到位、公用设施到位的移交目标。移交后,原改制企业职工与当地居民接受同等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 张华兵 通讯员 蒋盛龙)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张华兵 蒋盛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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